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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集锦体育法硕博论文九年

来源:z理论 时间:20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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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作者:乔一涓

标题:《奥运会运动员参赛资格的法律问题研究》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业论文

学校:湘潭大学

导师:郭树理

:奥林匹克运动中运动员“参赛资格”曾是传统的体育学上的概念。但是随着近些年奥林匹克运动日益规范化和高度制度化发展,越来越多的体育学概念被纳入到国际体育法学的研究范围下,获得了法学与体育学交叉领域下的“重生”。“参赛资格”正是典型的代表。

参赛资格,除了我们所能理解一般意义上的“权利”层次之外,本质体现为一种“竞争权”。文章对本质的揭示是参照国际法“权源”理论,在“相互竞争的权源”背景下提出,顺从了法学理论的发展,从“新”、“旧”资格说进行评介。在此理论讨论下,文章进一步提出了参赛资格争议和参赛资格制度的基本概念,包括参赛资格争议的涵义、参赛资格制度的特点等,使参赛资格问题研究的理论和实践紧密联系起来。

国际体育仲裁院(CAS)特别仲裁机构是奥运会上解决争议的机构,是奥林匹克运动中最权威的司法机构。近期的仲裁实践表明,在日益复杂的参赛资格争议中仲裁机构仍以“个案分析”模式为主,但笔者通过对裁决书的比较分析,发现在裁决中仲裁机构裁决案件时适用规则、解释规则的方法日渐趋同化和统一化。文章拟从CAS特别仲裁机构的裁决方法中,依照法学理论和法律解释学等学科的综合分析探讨后,归纳其判例法理,作为今后参赛资格争议中切实有效的裁决法理依据,同时也是对新构建的参赛资格制度的重大完善。

奥运会运动员参赛资格问题是随着CAS特别仲裁机构实践中不断突显出来的,作为国际体育法交叉学科下的新制度,其进一步发展和完善都依赖着夯实的理论基础,因此,无论是参赛资格制度中的实体概念界定,还是程序中的判例法理探究都是十分必要的。

【关键词:奥运会,参赛资格,CAS特别仲裁机构,判例法理

18.作者:黄亮

标题:《体育法律领域中的“第三类规则”》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学校:湘潭大学

导师:郭树理

:法律规则对体育事业的调整有着漫长的历史。采用什么样的法律规则来处理体育领域内的矛盾从根本上是取决于体育产业自身利益的生产模式的。在人类社会发展的漫长时间中,体育事业发展的利益在于为国家储备大量优质的劳动力和士兵。因此,体育领域中的矛盾就发生在了国家权力和被统治的民众之间,而用于处理这种矛盾的规范则体现了强烈的公法性质。而在这种带有公法性质的法律规则(以下简称公法规则)的调整之下,最终所形成的,则是建立在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人类社会的生产模式过渡到资本生产之后,资本开始在社会各个领域寻找投资市场。特别是在二战结束之后,体育成为了欧洲资本理想的盈利场所。在拥有广大受众的一些项目中,新兴的资本盈利模式取代了自发或国家扶持的体育发展模式。在此之后近七十多年的时间里,体育事业的发展利益越来越倾向于“资本盈利工具”这一属性。因此,在体育发展模式上,多数人观赏和少数人竞技的职业体育慢慢取代了少数人旁观而多数人参与的大众体育。相应地,此时体育领域中的矛盾开始体现为个人资本和国家权力争夺体育事业发展主导权的斗争(社会主义国家)或个人资本之间争夺优质投资市场等方面的斗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所以,强调平等,自由,公平的带有私法性质的法律规则(以下简称私法规则)便成为了主导体育领域矛盾解决的主要方法。可是,随着体育事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体育资本规模的不断扩大,新的矛盾也在现有的机制上进行着酝酿。以年博斯曼转会一案为标志,体育资本内部产生了分裂,这种分裂,代表着两种拥有完全不同剩余价值生产模式的体育资本开始出现在了体育事业的发展过程中。直至年巴塞罗那俱乐部是否应当释放梅西代表阿根廷参加奥运会的争议的出现。这两种体育资本的矛盾已然发展到了不可调和并需要借助“国际足球比赛日制度”这一全新规则才能解决的地步。这预示着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调整要求已经提出,不管原先的公法规则或私法规则能怎样暂时地协调好这些新矛盾,体育领域中的第三类规则已经找到了自己存在的空间。因为在梅西案审理中所援引的“国际足球比赛日”制度就是一种不同于传统公法和私法的规则。

以“国际足球比赛日制度”为代表的“第三类规则”从理论上解决了一个长期困扰体育法学界的难题,即:体育法的概念和范围。其实,自从学界提出“体育法”这个命题以来,关于它的概念和范围就一直处于争论之中,因为,这个概念太容易被混淆为“与体育相关的法律”了。而一个法律部门如果连自己独特的调整范围和对象都无法定义,我们实在无法奢望这个部门法还能有什么样的更好发展。而要解决这个问题,最根本一条就是要为它找到自己的调整对象和范围。笔者在体育领域众多的法律规则中寻找这样一种以“国际足球比赛日”制度为代表的第三类规则,其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探寻一种调整体育事务的,且与公法、私法区别明显的规则。并为最终确立独立的体育法律部门,试着做出一些理论上的探究和贡献。

:体育资本,第三类规则,体育法

19.作者:段荣芳

标题:《体育运动伤害侵权责任研究》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

学校:山东大学

导师:郭明瑞;刘保玉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体育越来越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国际和国内社会对于体育活动及相关赛事的重视,也使得人们参与体育的热情空前高涨。随着大多数体育运动的职业化,在我国职业运动员的数量越来越多,每年我国所要举行的职业体育赛事也呈现递增的特点,比赛项目的多样性增强,商业化愈来愈浓的特点也使得许多组织者为了取悦观众而增加比赛的难度和竞争性越来越强,由此带来了更大的危险性。在此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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